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财政与税收)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财政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财政
经深圳市经济专业第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了相应级别的职称,现予公示
职称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28日
单位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验证职称证书信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z.gov.cn/)首页便民查询栏目之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模块中查询证书信息
经深圳市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了2021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称,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现予公示
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