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4〕1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184号)的要求,我委将对201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经审计定量评价合格的技术中心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为顺利完成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要求
(一)对申报企业技术中心场所、技术中心开发软硬件条件、管理等情况进行核查;
(二)请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以PPT形式介绍企业基本情况,重点介绍技术中心运行情、技术中心建设情况、研发设备清单、研发人员结构、创新成果等;
二、核查时间
2014年3月5日—3月28日,具体安排请联系我委技术创新处,电话:82107060、82002794、82103941。
特此通知。
附件:1、申报企业准备材料
2、拟现场核查企业名单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