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生物育种能力建设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350号,见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决定启动实施畜禽水产领域专项。
为配合做好相关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备齐有关申报材料(八份纸质材料,以及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光盘),并于2013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我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3-4号),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委、市经贸信息委按照相关要求审核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生物育种能力建设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350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9日
(联系电话:82105319,820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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