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安排,现开展第十五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符合《深圳市现代物流项目认定试行办法》申报要求的物流项目所在企业。
二、提交材料
1.《深圳市认定现代物流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盖章);
2.项目投资主体工商执照复印件(盖章);
3.项目指标数据表(盖章);
4.项目汇报PPT(需包含项目建设方案拟建规模、建设的必要性和条件、市场分析和预测、投资估算及财务评价、社会评价等)(电子光盘版);
5.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原件);
6.企业银行资信等级(验原件交复印件)
7.其它相关补充材料。
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两份。
三、受理窗口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收文窗口。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13年8月29日至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文件及表格下载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sztb.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业务工作 > 产业资助 >现代物流项目认定栏目下载。
六、联系人:陈俊彦、席方毅;咨询电话:83168092、83168076。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