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3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及申报书(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1、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申报时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申报企业应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2、申报企业应在创新能力、行业带动性、营利能力、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具体要求见《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国科火字[2010]179号)。
1、企业登陆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附件1),并打印生成带条形码的PDF文件,与相关附件一并上报。
2、申报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3、请各单位于2013年8月15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北门4048室,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一)科技部火炬中心:
1.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王黎莉、高金鹏,010-88656255
2.软件技术支持:火炬中心技术信息处:尉佳、王洪朋,010-88656303/4
(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刘小姐:82107373;高先生:82002187。
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