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是市政府授予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开展金融创新的荣誉。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创造“深圳质量”为主线,鼓励申报机构积极进行产品创新、业务创新、制度创新。根据《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深府办〔2008〕112号,附件1),市政府拟启动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设特别奖2名,奖金各100万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万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30万元;优秀奖15名,只发证书,不发奖金。同时,为继续突出奖励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做出贡献的机构和项目,2013年度金融创新奖评选设立“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8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万元,该项目采取独立评审形式,具体组织由市金融办负责。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金融创新奖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一家金融机构入围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复审阶段的项目不超过1个。各类奖项评选可以缺额,但不能突破。
二、申报范围
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范围包括驻深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金融配套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其中,驻深金融监管机构参加金融创新奖特别奖评选;银行类金融机构参加银行组评选;证券、基金、期货类金融机构参加证券基金期货组评选;保险类金融机构参加保险组评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金融押运公司等金融配套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共同参加综合组评选。
三、参选要求
(一)具体申报项目、条件参照《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
(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格、补充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装订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封面应标有“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材料”或“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申报材料”字样、具体申报项目、公司名称和申报日期。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并位于页脚的外侧。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相符。
2.采用标准A4规格的纸张,双面打印,左侧胶订,一份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九份。
3.原则上均要求中文书写,如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外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
4.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除纸质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必须以光盘形式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格及附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一律采用光盘形式,以“‘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或‘2013年度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参选组别)—××××(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文件格式”命名。
(三)申报材料除《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请表》(附件2)外,可提交以下材料作为补充:(1)项目的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2)鉴定机构出具的项目鉴定报告;(3)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批文;(4)其他相关材料。
(四)参加过前几届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参加评审。如在原项目的基础上有重大创新,申报单位应在提供今年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另行提供两份材料:1、重大创新点的详细说明;2、往年参评的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需提交修改申请并经市金融办同意。
四、申报程序
为严格参选资格,确保评审工作有序进行,2013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奖按以下程序申报:
(一)各申报单位于8月30日前将《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或《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4,如有需要,可另附简要说明)、项目研究开发时间和向市场推出时间的证明材料、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项目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计算依据和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二)经形式审查,入围的参选项目其申报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各所属行业协会(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外资金融机构同业公会、证券业协会、期货同业协会、保险同业公会、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私募基金协会、小额贷款行业协会)。无所属行业协会的机构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金融办。各参选单位可通过市金融办网站http://www.jr.sz.gov.cn/tzgg/201307/t20130731_2178060.htm下载相关附件。
(三)申报结束后,将正式进入评审阶段。
附件:1.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
2.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请表
3.深圳市金融创新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4.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奖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市金融办
2013年7月31日
(联系人:徐晓敏;电话:82107542;
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6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