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为做好2013年我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和《深圳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深财科〔2010〕1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13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2013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须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