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和《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均可提出申请建立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行业协会、企业集团或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建设技师工作站。
3.深圳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可依托其所在单位申请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时间及其它要求
1.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前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3楼,电话:25942980)。
2.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条件需符合《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深人社规〔2012〕23号)文件要求。
3.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深人社规〔2012〕23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