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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圳申报广东省第四批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6-08
    •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 文字 〖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第四批创新创业团队的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根据有关申报要求,省团队实行网络在线申报,请申报单位及时登录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cxtd.gdstc.gov.cn),进入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务必在2013年7月15日17:00前在线提交《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通过审核后,请在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于2013年8月12日17:00前,将申报书一式17份、附件一式2份、光盘一式2份提交到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51,联系人:蔡晟,联系电话:82107983。

     

    附件:广东省引进第四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3年6月4日

     

    附件

    广东省引进第四批
    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引进海内外团队和领军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第四批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引才原则:按照“三注重两符合”(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的原则,着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引才重点: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8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团队和领军人才;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急需紧缺的团队和领军人才。

    (三)引才项目:设立“科技创新”、“自主创业”两大类四个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自主创业团队项目、自主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二、申报项目及条件

    申报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个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产业化前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4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带头人同时引进的省外和境外人才)组成,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一)科技创新类项目

    申报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个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系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海外引进的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人事关系需调入我省的用人单位全职在粤工作。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

    (1)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符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且引进后能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2)至少有两名团队成员(包括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全职在粤工作;

    (3)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4)“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申报团队须已完成中试工艺研究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并在团队项目实施3年内获得国家临床试验批件或2年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优先支持1.1类新药。

    2.领军人才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其研究方向或创新成果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较好的产业化前景;

    (2)掌握本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或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其在研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引进后对推动广东省相关产业的升级和发展有较大作用;

    (3)承担过国内外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的著名专家学者,其项目成果符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且引进后能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二)自主创业类项目

    申报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个人具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境外取得学位,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2010年1月1日之后从境外回国在粤首次创业,创办的企业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在粤注册成立。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

    (1)团队带头人或排名前五的核心成员之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3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2)团队成员中,具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3)至少有两名团队成员(包括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全职在粤工作;

    (4)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创新药物领域”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优先支持1.1类新药。

    2.领军人才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30%;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熟悉行业规则和国际惯例,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

    三、申报办法

    团队实行网络在线申报,登录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cxtd.gdstc.gov.cn),进入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应部门审核。

    领军人才以纸质材料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申报。

    具体途径如下:

    (一)市、县(市、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由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牵头,团队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负责上报,领军人才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负责上报;

    (二)省直单位,经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三)中直驻粤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

    (四)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经单位审核后上报。

    四、申报材料

    通过审核的团队,在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一式2份、光盘一式2份。

    领军人才填报纸质《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并刻录光盘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材料应按照有关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年财务报表)等。

    申报领军人才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只需报调动证明、院士证书和简要情况。

    五、支持措施

    经评审入选的团队可获得省财政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工作经费资助;珠三角地区和其他地区有关市政府分别按照不少于省财政支持专项工作经费额度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经评审入选的领军人才,由省财政提供500万元人民币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人民币(税后)住房补贴。

    入选的团队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居留、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特定生活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是引进和使用人才的主体,负责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提供科研与人力资源成本经费、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

    (二)入选的团队和领军人才要切实履行合同,确保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专心工作。

    (三)团队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层次和资助金额。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任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

    (四)已入选的我省前三批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和领军人才,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五)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两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

    (六)入选的团队和领军人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我省人才专项资金最高额度的引才资金资助。

    (七)公告中所称“团队成员全职在粤工作”,指:境内引进人才将人事关系调入我省用人单位,且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劳动合同”;境外引进人才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劳动合同”,且每年在粤工作时间超过9个月(5年累计在粤工作时间超过990个工作日)。

    (八)各申报团队、个人请密切关注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相关网站发布的评审信息,并提前安排时间,做好参加现场评审(实地考察)的相关准备。

    (九)本次申报自2013年5月31日开始,至2013年7月15日截止(团队申报应在2013年7月15日17:00前在线提交材料,并于2013年8月15日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邮寄申报材料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十)《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评审暂行办法》、《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评审暂行办法》以及申报书的电子文档,可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网址:http://www.gdzz.cn)、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信息网(网址:http://cxtd.gdstc.gov.cn)“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专栏、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网(网址:http://guangdong.caiep.org)“文档下载”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

    电话:(020)83163632  83163917  83163919

    传真:(020)8316391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

    电话:(020)83134790  83134786

    传真:(020)83134793

     

    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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