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广东省引进第四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3〕2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广东省引进第四批领军人才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依据《通知》要求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推荐人选时,须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书面表格和材料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申报人报送的各类身份、任职证明,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证书、奖项、论文、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
三、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须提交:
(一)《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10份;
(二)附件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
(三)刻录光盘1张,须包含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四、其它事项:
(一)已入选我省前三批创新创业团队成员或领军人才的不可申报;
(二)引进领军人才分为“科技创新”和“自主创业”两类,申报人可选其一,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拟申报创新创业团队者不可同时申报领军人才。
(三)上述表格和附件材料请按A4规格打印、装订,于2013年6月28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三楼3012室专技处。
联系电话:82108467,82105493。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广东省引进第四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组电传〔2013〕27号)
2.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