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互联网产业创新能力,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我委决定在互联网领域征集一批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的重点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要求
(一)推荐重点领域应符合《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所规定的互联网产业范畴,主要是指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包括互联网基础服务业和互联网应用服务业。其中:互联网基础服务主要包括接入服务、域名注册服务(DNS)、设备托管服务(IDC)和网络加速服务(CDN)等,互联网应用服务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网络娱乐、网络内容、网络通信、信息检索、数据挖掘、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及云计算等新兴互联网应用服务。
(二)推荐重点领域应根据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情况、重点领域及优势环节,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趋势、突出共性技术研究,并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推动互联网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一)相关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互联网产业科研、开发和经营的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运作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保障。(营业收入、利润等)
(二)相关单位应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发,具有主持国家和省级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项目的经历,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研发经费投入等)
(三)相关单位在本领域有较强的影响力,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条件。(研发人员、设备、场地等)
请推荐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深圳互联网产业工程实验室组建重点领域征集表》(附件1)和《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市民中心C3109),电子文件(WORD文档和加盖公章后PDF扫描件)发送至13923406781@139.com 和gjsc@szpb.gov.cn 。
联系人:康春华、朱文伟
联系电话: 82107042、82001294、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互联网产业工程实验室组建重点领域征集表》
2、《单位基本情况表》
3、《深圳互联网产业已组建工程实验室汇总表》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