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形成“质量、品牌、技术、服务”竞争新优势精神,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的要求,科学评估我国品牌建设情况和成果,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受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本会承担具体组织和预审工作,现将《通知》转发贵司,请于6月4日前将书面材料(含光盘)一式两份报送深圳工业总会执行局。
特此通知。
附 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3〕142号)
联系人:王 辉 、罗琪琳
电 话:83689057/13620214610、83688376/13670043700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1018室
深圳工业总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