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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深圳市申报201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紧急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4-16
    •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 文字 〖

    有关企业: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了做好今年的国高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生变更(简单变更或复杂变更)的复审企业务必在4月22日前提交变更申请。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发生变更的企业须在变更发生15日内向我市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并提出变更申请,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复审企业必须完成了变更程序获得批复后才能进行复审申报,请发生变更的企业于4月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我委高新技术产业化处(地址:市民中心C座4048室),逾时不再受理复审企业变更事宜。

    2、复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7日。今年进行复审的企业是2010年9月6日颁发证书,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复审企业务必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因此今年复审申报受理时间为:网上申报:5月1日—6月7日,纸质申报:6月3日—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复审申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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