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的要求,我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创委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意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请参照重点认定领域,按照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于4月11日(星期四)前书面告知我委(注:务必由公司盖章书面告知,以便及时征询海关、国税、地税等部门意见)。5月7日(星期二)前将申报资料(文字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委。
二、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委将于5月上旬会同市发改委、市科创委等相关部门对申报2013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向国家发改委推荐。
四、联系方式:深圳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技术发展处陈国荣,电话:82002061,传真:82001340,邮箱:chengr@szsitic.gov.cn,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49室。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第20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542号)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