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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3年度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2-25
    •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 文字 〖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落实商务部、财政部支持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做好我市2013年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做好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发展资金管理工作,我们会同市财政委制定了《深圳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对资金的申请、使用、检查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企业按此规定进行资金申报。
    二、申请条件
    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发展资金资助对象为在深圳市依法登记,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能正常开展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申请资助的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及运营费用支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深圳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的定位和资金使用方向;
    (二)申请单位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同时具备一定的开展研究、测试、信息服务、培训条件的场地,先进的仪器、设备;
    (三)申请单位拥有相应的自有配套资金;
    (四)所建服务平台具有公共性,非仅仅本企业或本企业上下游客户自用的业务管理平台;
    (五)平台已投入运营。
    三、申报材料
    (一)2013年深圳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二)设立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服务外包公共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情况;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申请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详见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386.shtml)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费用(或运营费用)开支情况,具体支出时间、各项费用开支内容及支出金额(平台建设费用支出时间为从平台建设日起至资金申报日止,平台运营费用支出时限为2012年度内),并附费用支出发票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附有目录、页码,A4纸纵向左侧装订。
    四、申报时间
    2013年3月4日起至2013年4月3日止。
    五、受理地点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生产服务业处(福田区市民中心C2059房)。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2013年深圳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申请表

    附件1-2下载

    (联系人:牛凤梅、樊孝国,电话:82101987、82002078)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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