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工信科简函〔2013〕43号)要求,为做好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一)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申报要求
(一)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重点申报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
(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重点申报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及配件、交通工具、电工照明及家居用品、时尚休闲类产品、机械及工具类产品等领域的项目;
(三)凡已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项目,不再向我委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附件目录、专利授权文本、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
(二)有关专利产品的实物或模型、图片或照片等;
(三)根据工信部文件,全国工信系统推荐数量为12项,因此请企业认真准备,突出重点,注重质量,申报有竞争力的专利项目,并于2013年3月4日前将申报纸件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发送邮件或刻录光盘)报送至我委技术发展处。我委将按照通知要求和申报程序择优推荐上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韦华,电话:82002023
地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71室
邮箱:huangwh@szjmxxw.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 工信部《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申报项目的通知》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3.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4.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5.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6. 中国外观设计奖重点申报领域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