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业企业:
现将《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时申报,并将按照文件要求将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在2013年1月7日(周一)下午下班前送市经贸信息委电力资源处,我委初审后与市财政委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到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联系人:李民炬,电话:82107416,地址:市民中心C区3117)。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请组织申报2013年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