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规定,现发布201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项目资助、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奖励、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和文化出口10强认定申报指南。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2年8月21日至9月5日在深圳文化产业信息网上(http://www.szwenchan.gov.cn,请注意域名后缀是gov.cn,谨防上当)进行申报。申报系统在深圳文化产业信息网首页左下角(点击此处进入申报系统)。国家级园区基地奖励直接下载表格附件填写后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