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及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委宣传部将于2012年8月20日至9月10日期间,开展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重大活动资助、原创动漫产品、影视产品、舞台演出剧精品奖励和原创出版精品奖励的申报受理工作。具体申报指南详见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网(http://www.szcf.org.cn)和深圳市文化产业信息网(http://www.szwenchan.gov.cn,请注意域名后缀是gov.cn,谨防上当),相关申报指南和表格见附件。该申报事项具体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无需在本网申报系统提交,如有疑问可咨询申报指南公布的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