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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4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证培训班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2-27
    •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字 〖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科):

    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现代企业竞争已逐步升级为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管理成为企业在商场上生存的关键。国家人社部于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的广泛认可,是从事人力资源职业的行业准入资格和企业内部人员晋升和持证上岗的依据。

    为满足各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提升和专业队伍建设的要求,我会拟举办2014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辅导班。为方便开展工作,经研究,该职业资格在深圳市的招生宣传和培训组织工作委托深圳市劳动保障学会和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与评价;(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

    我们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编的教材。

    二、培训师资

    由省内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授课、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委员会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考评人员辅导。

    三、培训对象

    正在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在职人员,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主管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招生,额满开班。准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时间

    2014年5月、11月(全国统考)。

    六、培训证书

    经培训并通过全国统考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提高为每月800元。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七、报名办法

    请报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直接上门或以快递形式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复印件一份;

    3、大一寸白底彩照4张;

    4、《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

    5、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附件3)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523市劳动保障学会。

    电 话:25943013 25985129 25942985

    联系人:缪小姐、郭先生、唐小姐

    邮 箱:szldbzzz@163.com

    学会网站:http://www.szldbzxh.com

    附件1: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2: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报表

    附件3:工作证明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

    2014年2月25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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