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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7-25
    •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文字 〖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2006年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以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成效明显,前六批共确定390家企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等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15家,其它地级以上市各推荐不超过5家,省属企业由省直主管部门直接推荐。

    二、本次申报和推荐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纸质报送”的方式进行,网络申报部分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pro.gdstc.gov.cn)进行。

    三、各申报单位可按照《广东省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在“管理系统”申报开放时间内登陆上述网址进行注册与网络填报。《申报书》的网络填报完成后,申报单位应认真核查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推荐单位审核,同时生成打印pdf版本的《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申报书及附件需成套装订,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推荐单位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企业报送所属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省属企业报送省直主管部门。

    四、各推荐单位应在“管理系统”推荐截止时间前登陆上述网址,对照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申报书》的在线审核(审查纸质申报材料与网络材料是否版本一致,以及附件证明材料与网络申报书附件清单所列是否一致),并在推荐上限范围内择优推荐。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后,推荐单位需出具《广东省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函》(以下简称《推荐函》,一式1份),与通过审核及推荐的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报送省科技厅(《推荐函》与各申报单位的《申报书》均需推荐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五、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17:00,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17:00。到达截止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各推荐单位应于2013年8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过期不予受理。

    七、《广东省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模板可从广东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通知公告” 栏下载。

    八、联系方式与受理地址

    (一)生产力促进中心交流合作部

    陈京东,020-87683136、13602477943
    聂晨曦,020-87683136、15813323116

    (二)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张 燕,020-83163633

    技术支持:020-83163338
    受理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
    电 话:020-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附 件:⒈广东省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

    省科技厅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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