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95号)、《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广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2013〕13号)的有关部署,为做好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科学导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我省信息化建设,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以“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上水平”为主线,统筹考虑资金安排,创新资金支持方式。
(二)绩效导向。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资金申报、评审、资金使用等各环节以绩效为导向,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三)公开、公正、公平。采用公开报名、专家评审的形式优选,规范资金申报和评审程序,提高资金安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申报范围
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扶持三大领域。一是物联网重点发展领域,二是云计算与软件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三是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环境建设,申报单位应在以上3个领域范围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具体的专题和类别。(具体申报范围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把关,核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省直属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省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汇总上报,上报时需附项目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5份,A4纸张装订成册)和电子文档(刻1张光盘贴标签)于2013年6月10前一并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2013年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5月21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平婧、何燕,联系电话:83134285、83134718;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姚林,电话:020-8317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