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区企业自主创新,以优势企业为示范,提高我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宝安区促转型“1+5”文件《宝安区关于实施创新优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宝安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操作规程》以及《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3】14号),经区政府审核,同意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共100万元,每家20万元,对被认定为2013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5家企业给予资助奖励。
被认定为2013年度宝安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是: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任达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常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请上述被认定企业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核对附件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若有变更,须在2月17日前将新的开户资料(加盖公章)提交到我局,以免影响资金拨付。
二、请在收到资助资金后,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联系人:冯小姐、宋先生;电话:2783811、27836219;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6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宝安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资金安排计划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
2014年2月11日
(联系人:冯小姐、宋先生;电话:27836811、27836219;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2区翻身路75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知识产权科6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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