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龙华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定于10月29日起开展龙华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认定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参考实施细则。
二、申请时间
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地点
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44号窗口。
四、申请程序
(一)登录经济服务局网站(网址:http://jfj.szlhxq.gov.cn/),在线下载《龙华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申请资料;
(二)填写申请资料,准备相关材料;
(三)提交申请材料。请申请主体在申请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五、提示
(一)申请主体须确保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咨询电话:23332033,23332023,联系人:雷先生、周先生。
附件:1.龙华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