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西乡、沙井经科科,福永文产办,石岩、松岗宣传文化科,联办中心企业服务科,各文化产业园区及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的精神,我办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13年宝安区第四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工业设计产业化项目
2、 原创研发文化创意项目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项目
4、 文化创意产业公共平台项目
5、 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可登录本办网站(http://whcyb.baoan.gov.cn/)“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中查阅《宝安区文产办贯彻落实促转型“1+5”文件配套操作规程》,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13—15号窗口进行申报,电话:27660010。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及时申报,申报中遇到问题请与区文产办联系。
附件:
1、《工业设计产业化项目资助申请书》;
2、《原创研发文化创意项目资助申请书》;
3、《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项目资助申请书》;
4、《文化创意产业公共平台资助申请书》;
5、《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徐宝华 联系电话:2999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