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宝府[2012]21号)系列文件的精神,我办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展2013年宝安区第二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专指第九届文博会宝安区分会场、专项活动及主展馆参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可登录本办网站(http://whcyb.baoan.gov.cn/)“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中查阅《宝安区文产办贯彻落实促转型“1+5”文件配套操作规程》,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于6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区委区政府大楼424进行申报。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及时申报,申报中遇到问题请与区文产办联系。
附件:《文博会及其他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申请书》
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徐宝华 联系电话:2999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