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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安区]关于申报2013年宝安区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6-08
    • 来源: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 文字 〖

    各有关单位: 

    为强力推进自主创新,引导、支持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技研发,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现将申报2013年宝安区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类型 

    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分为7类:软件开发补贴、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项目、科技孵化器房租补贴、对国家、省、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社会公益项目(软科学研究和非医疗卫生基础研究类)。

    二、申报条件 

    1、宝安区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不同类型的申请条件有所区别,详见附表。 

    2、以往承担的区科技计划到期应验收的项目已通过验收。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根据所需的具体资助要求,填报相应的申请书。申请书可从宝安科技信息网(Http://www.phoenix21.net)下载。 

    2、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科技计划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并附电子文档。 

    3、请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规格装订成册,并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 

    四、书面申报时间 

    宝安区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不同类型的书面申报时间有所区别,详见附表。

    五、申报受理方式 

    申报方式为窗口受理,集中分批评审。

    受理窗口:宝安区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科技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宝安区桃花源科技创新园(西乡街道铁岗路)

    窗口咨询电话:监督评估科 27948180 

    业务咨询电话:科技发展科 29998681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二○一三年六月七日

    宝安区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申请条件表

    序号

    科技计划名称

    书面申报时间

    申请条件

    1

    软件开发补贴

    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

    (一)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软件产品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的科技型企业;

    3.企业上年度缴纳现税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项目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且该项目可形成新的战略产业或者项目技术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企业可不受规模限制。

    3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

    3.企业上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

    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项目

    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

    1.获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及省、市级相应称号的产业载体建设管理单位;

    2.建设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区属国企、街道投资公司、社区股份公司。

    5

    科技孵化器房租补贴

    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

    1.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已入驻区级科技孵化器的研发机构或成立时间不超过五年、入驻时间不超过三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员工不超过30人的科技孵化企业。

    6

    对国家、省、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奖励

    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

    在宝安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该企业已被认定为国家或省、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7

    社会公益项目

    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

    1、软科学研究类: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且其项目有利于公益目的。

    2、非医疗卫生基础研究类:在我区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具备开展社会公益项目研究所必需的条件(如必要的设施和仪器,稳定的、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和一定的研究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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