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龙岗区街道办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第四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细则》,为做好2013年我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及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我局自即日起受理2013年市、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材料。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关规定
(一)申报范围
凡拟在2013年度使用区本级预算资金、土地开发基金、政府融资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利用行政职能或政府资源所取得的各项财政性收入,以及区级各专项资金),且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属本次申报项目范围。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组织梳理上述项目并向我局申报,以纳入2013年度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统筹资金安排事宜。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起草正式文件,认真准备以下材料:1、起草总的申请报告,并填写《龙岗区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表1),按项目类别和轻重缓急顺序逐个录入项目信息,加盖公章并附电子文档;2、按照项目计划申报资料清单(见本通知第三条项目分类说明)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三)项目分类说明
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依据项目进度实行A、B、C分类编制。各项目单位在申报时应注明每个项目的申报类别,其中:
<一>A类项目包括续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已经审核且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开工项目、单纯的设备购置项目。除前述申报表外,申报A类项目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及年度资金需求情况;
2、年度完成建设内容及各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附表2);
3、历年政府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或概算批复文件的文号;
4、续建项目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新开工项目需提供土地落实情况的资料,及征地拆迁有关情况;
6、其他可以说明项目进展情况的材料。
<二>B类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准,或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中明确直接进行初步设计,当年有希望开工,但须履行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手续的项目。除前述申报表外,申报B类项目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的文号;
2、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年度完成建设内容及各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附表2);
4、其他可以说明项目进展情况的材料,如征地拆迁有关情况。
<三>C类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的房建类项目、已列入规划部门年度建设实施计划的市政类项目。申报C类项目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的文号;
2、年度完成建设内容及各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间(附表2);
3、其他可以说明项目进展情况的材料,如征地拆迁有关情况。
(四)各街道申报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中心、公园等民生项目程序
为统筹安排各街道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中心、公园等民生项目,避免重复工作,各街道申报以上项目必须首先从规划部门了解申报项目规划用地情况,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尽快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议书编制等前期工作。
(五)信息化建设项目
各项目建设单位2013年拟实施的信息化电子政务项目须经区科技创新局审核汇总,报区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方能列入2013年区政府投资计划。
二、申报2013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关规定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申报理由、申报类型(续建/新开工/前期)、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2013年工程建设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需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二)《深圳市201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表3)。
三、项目计划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
1、申报列入2013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须于2012年10月16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我局。详情请登录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区内公告”查看及下载。
2、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与项目审批程序滚动递进。我局全年受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申报工作。
3、申报2013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须于2012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我局,以便我局向市发改委进行申报。
(二)受理地点
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计划科(区府1310室、1308室)
联系人:谢云涛、朱建新,联系电话:28905692、28904449,传真:28905692,邮箱:tzk1310@163.com。
附件:1、龙岗区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2、龙岗区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进度计划安排表
3、深圳市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