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纪律规定

  • 来源:
  •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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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工作顺利完成,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入围参评企业应高度重视公众投票环节,充分利用有效推广契机,深入宣传企业品牌的文化和理念,大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员工、客户、供应链的上下游等各方人士进行投票。

二、各入围参评企业须严格按照投票规则和要求组织投票,遵循诚信和公平的投票原则,禁止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违规投票。

三、秘书处将采取严格的技术监控手段,识别违规投票行为,及时将违规票作废票处理,同时对不讲诚信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做如下处理:

1、第一次被发现采取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将从其公众投票得分中一次性扣除100分。

2、第二次被发现采取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将从其公众投票得分中一次性扣除200分。

3、第三次被发现采取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将直接取消参评本届深圳知名品牌的资格。

四、秘书处从未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投票,请各入围参评企业切勿相信社会某些中介机构的投票承诺,秘书处保留对其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