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通知

  • 来源:
  •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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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候选品牌企业:

根据“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规定,第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公众投票定于2014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每日8:00-20:00)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投票方式:

1、网上投票:登录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或深圳知名品牌官网(www.sztopbrand.com)首页,点击“网上投票”进入投票页面进行投票;

2、微信投票:关注深圳工业总会微信号,点击菜单栏“品牌投票”进入投票页面进行投票;

3、投票分A类(深圳知名品牌)、B类(深圳知名品牌中小企业类)、C类(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三种类别。投票时需要输入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点击选中的品牌编号对应的投票栏;A类、B类、C类(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每票选择品牌数不得少于5个,否则记为废票,多选不限。

4、每个身份证可在A类、B类和C类(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三个类别中分别各投票一次,每个身份证在一个类别中限投一票,多投无效。

5、每个微信号限投票一次,多投无效,可在A类、B类和C类(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三个类别中分别各投票一次。

6、每日8:00-20:00为投票时间。20:00-8:00为投票网络维护时间,该时段暂停网络投票。

二、 宣传媒体:

(一)《深圳商报》将于11月25日刊登公众投票公告及投票说明,并集中展示候选品牌企业形象;

(二)通过深圳高档楼宇电梯内2300块视频LED显示屏全网联播了解候选品牌企业;

(三)深圳经济特区第一门户网站“深圳新闻网”首页首屏A类位置开辟Banner展示区进行品牌企业形象展示;

(四)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官方媒体“深圳工业网”或“深圳知名品牌官方网站”将于公众投票期间通过专题拉页版面、浮动窗口以及Banner和电子名片等形式展示品牌企业形象。

三、抽奖

投票截止,系统将会自动产生第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消费者投票抽奖结果。

一等奖5名,每人奖金1000元或等值纪念品;

二等奖10名,每人奖金500元或等值纪念品;

三等奖20名,价值280元移动电源。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企业可广泛发动员工、客户、合作伙伴及其关联人,按上述方式投票。

(二)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投票。对系统识别为“非正常投票”将作废票处理,并按照《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纪律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本委秘书处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投票,凡由违规投票引起的后果,企业自行负责。

 

附件:1、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纪律规定

2、关于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工作的通告

 

联系电话:83689057、83689120、83688376

联 系 人:王辉、肖浪华、黄琳琳

地 址: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1018室(上海宾馆院内北侧)

工总微信:

工总微信二维码.jpg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