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推出“稳增长30条”措施 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
-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22-07-0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加快落实国家、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深化实施2022年以来深圳市出台的“纾困30条”“促消费30条”等政策措施,7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稳增长30条”),围绕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挖掘消费潜力、推进文旅恢复、消除物流堵点、加强民生保障等六方面,提出30条措施,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更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第一部分为多措并举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共6条措施。重点从落实国家退税政策、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减免房屋租金等方面针对性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一是推动留抵退税“直达快享”。符合条件的7个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可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二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三是实施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四是加强扩岗支持力度。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五是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成本。对困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6-11月期间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免收欠费滞纳金。已完成转供电改造的工业园区按政策执行直供电电价,年底前完成850余个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大力整治城中村水电气加价行为。将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六是鼓励各类物业业主减免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相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第二部分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共3条措施。围绕落实国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结合深圳实际创新提出相关举措。一是实施“首贷户”贷款贴息。对2022年6-12月从深圳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2%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金额最高20万元。二是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将个体工商户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服务范围。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4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等三项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三是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针对性降低投保成本,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保险费率基础上实施不低于10%的阶段性降费。
第三部分为更大力度挖掘消费市场潜力,共6条措施,既有对已出台促消费政策的延续实施,也有对打造消费新增长点的支持鼓励,多措并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一是落实国家减半征收符合条件乘用车购置税和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二是支持首店首发经济。为加快打造国内外知名品牌集聚地和原创品牌孵化地,进一步促进时尚消费、品牌消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开设首店等,按其店面装修、房租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举办的首发首秀活动,按其场租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三是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大市场。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将着力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加大批发零售业务布局、批发企业深度嵌入工业生产各环节,对销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零售企业升级消费设施、拓展零售场景,对零售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四是推动餐饮业态升级。支持餐饮企业开发网上营销、中央厨房及餐饮配送等产业升级配套设施,对营业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五是大力培育数字消费。支持软件、互联网等行业稳定发展,对成长性良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将互联网营销与直播电商行业纳入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鼓励各区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直播电商服务机构给予租金补助和资金奖励。六是落实国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工会经费等其他公共性经费参照执行。
第四部分为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恢复,共6条措施。为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和旅游业、会展业,实施系列政策支持。一是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逐步恢复大型文艺演出。组织发放实名制的深圳文惠卡,对充值并消费的金额按1:1比例、每张给予最高500元补助。二是推出系列精品旅游线路。打造10条“鹏城之夏”旅游精品线路,推出5个“微度假”目的地。有序恢复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等业务。三是实行旅游景区门票优惠。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市、区属国有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部免费;鼓励其他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实施折扣优惠、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四是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民宿、演出场所、影院、文化娱乐场所等市场主体给予分档补助。五是支持旅行社承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业务,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会展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六是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2年6-12月实际举办且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场租资助,首次在深举办的展会在市级资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其他展会上浮20%,单个展会项目上浮最高10万元。对组展单位防疫支出,按每平方米2元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第五部分为全力消除物流堵点降低成本,共5条措施。围绕交通运输领域提出“海陆空铁”立体组合式支持措施,全力保障物流高效畅通。一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2022年新增组合港点位8个。对2022年达到“水水中转”指标的集装箱港口企业,按吞吐量给予每标准箱5元补助。二是稳定支持深港跨境运输。明确口岸接驳站和综合接驳站免费为跨境货运车辆提供服务,建设费用由市、区财政各按50%分担,运营经费由区财政保障。参照2022年6月的资助标准,将“纾困30条”中的深港跨境水路和铁路运输资助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底,鼓励有深港跨境运输需求的企业继续选择水路或铁路运输。三是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对国内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执行的客运和货运航班起降费按1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基地航空公司在深圳机场承运的进出港客运量按每人次10元、货邮运量按每吨100元给予补助,以“按劳补助”方式支持航空公司保障运力。对在深圳机场运营宽体机的国内航空公司,按每架次1000元给予补助,稳定宽体机运力资源。四是提升铁路运输辐射能力。积极鼓励公转铁,对以深圳为起点或终点、全程铁路运输距离不低于500公里的集装箱重箱给予补助。支持建设深圳内陆港,对2022年新设内陆港与深圳港往来货物,按照铁路运输距离给予分档补助。五是加强交通物流企业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两企两个”群体,合理满足贷款融资需求。对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的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经营主体2022年内支付银行利息的50%,最高20万元。
第六部分为切实加强社会民生服务保障,共4条措施。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市民群众,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一是支持新市民就业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最高5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并享受最高2%的贴息,贴息后利率为LPR-150BP。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2022年底前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7-12月的当月提取额最高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的80%计算。三是加大粮食种植补助支持力度。2022年发放粮食种植补助1700万元以上,完成粮食播种21700亩、大豆播种300亩,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5000亩以上。四是实施农业保险支持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全覆盖,2022年发放保费补助6000万元以上。
接下来,各区各相关部门将加快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申请指南,用足用好“深i企”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稳增长30条”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落细落实,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消费、促进工业稳增长提质量等其他4个“30条”政策措施一体抓好贯彻实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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