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施行新版省专利奖励办法

获中国专利银奖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每项奖50万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2019-08-07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较之旧版,新版增加了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奖励金额。其中,调整中国专利奖嘉奖奖励金额。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实施细则》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实施细则》按照《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修订内容,对奖项名称、授奖数量、奖金金额、申报所需材料等内容,做了相应调整。一是修改奖项名称增设相关奖项。“中国专利奖配套奖”修改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并增设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嘉奖。“广东发明人奖”修改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并增设广东专利银奖。二是增加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奖励金额。每届广东专利奖金奖授奖限额由15项增至20项,奖金由每项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优秀奖授奖限额由55项增至60项,奖金由每项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三是调整中国专利奖嘉奖奖励金额。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奖金由50万元调整至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