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营商环境 深圳位居第三

  • 来源:深圳商报
  • 2020-06-19

《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6月17日在京发布。报告显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重庆、 南京、杭州、成都、天津、宁波在综合评价排名中位列前十。

《中国城市营商环境年度报告》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编撰,是第一份由国家主流媒体发布的第三方营商环境权威报告,今年为第二次发布。

《2019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在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标准、参照国际同行的评价指标,同时兼顾中国特色的原则上,重点围绕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指标维度构建起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的评价体系。报告中的综合评价排名对象为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报告发布了五个维度的分项排名,覆盖了制度、市场、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关键环节,全方位评价了各城市营商环境状态水平。报告在原有的评价范围之上,首次增加了对经济总量位居前100名活跃城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