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税务助力企业 尽享抵减新政红利
- 来源:深圳商报
- 2019-06-26
“多亏了税局的提醒和帮助,让我们没有错过这次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红利。” 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梁伟强开心地说。
今年4月增值税改革后,作为服务型企业的深圳市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本应该税负下降,而企业的税负率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我们4月的销售额为2,913,782.86元 ,应纳税额110,819.51 元,税负率为3.8%,比去年平均要高0.56%。”恒基物业财务负责人梁伟强向记者表示,由于4月正好有两个季度收费的项目到了收款期,导致销项的增加,公司以为税负增加是正常的波动,直到税管人员打来电话。
据罗湖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管理员王垚介绍,在增值税改革首月申报结束后,她就发现所管辖的恒基物业的税负反而增加了。“该企业属于服务型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理说税负应该下降。我随即查询到该企业没有进行加计抵减,这或许是导致税负增加的原因,所以立即联系了企业。”王垚向记者表示,据查,该企业在2019年4月实际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11081.95元,但企业因为对新政策不甚了解,没有进行抵减。
“我们原以为3月开的专票不能用于4月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所以没有去操作,险些错过了这次减税红利。” 梁伟强表示,“没想到我们的管理员小王比我们还要着急,打了很多次电话,又是询问情况,又是解释政策。让我们十分感动。”
“企业没有理解透新政策,其实是我们对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还不够到位,一些实操环节中的细节还没有讲清讲透。”王垚说,“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需处理好,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在税局管理员的帮助下,恒基物业在5月补扣了该笔加计扣除款项。据统计,5月该企业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1,240,511.55 元,应纳税额只有18,296.15 元,税负率降至了1.4%。增值税改革后这两个月,月均税负率降至了3.04%,比去年下降了0.2%,实现了增值税改革后月均税负的下降。
“税负减少了,企业将会把省下的资金用于自身发展和服务提升上。”梁伟强告诉记者,公司将在优质的公共基本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酒店式、人性化、精细化等更高的附加服务,提升业主的幸福感。
- 上一篇:去年末全国普惠口径 小微贷款余
- 下一篇:深圳商事主体总量321.9万户 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