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与中部六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八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5月18日—20日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为促进深圳与中部地区经贸合作与交流,帮助深圳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本会受深圳市政府委托组团参加本届中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8日—5月20日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二楼深圳展区(附件一)
二、参展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二)展区规划
(三)参展要求
参展产品要求能充分反映我市的主导产业、行业优势,突出“深圳品牌、自主创新”的主题。获得“深圳知名品牌”、“深圳企业新纪录”称号的企业优先考虑参展。有意向参展的企业请认真填写《参展申请表》(附件2),务必于4月20日前报深圳工业总会,进行统一安排。
(四)布展方式
根据大会统一安排,深圳展区将统一进行规划及装修。
(五)展位费
本届中博会展位费为6800元/个,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对参展企业每个展位给予50%补贴,参展企业实际缴纳展位费为3400元/个。请参展企业于4月30日前将展位费汇入秘书处指定帐户。
(六)展品运输
由于中博会组委会对于运输车辆进入展馆管控严格,为保证参展企业的展品均能准时抵达展馆,关于展品运输事宜,将由深圳工业总会统一联络物流公司,对展品实行统一运输,请有需要的企业在《参展申请表》中注明。收货时间:5月8日-5月10日下午三点前;收货地点:宝安区宝安前进二路宝运达物流中心物流仓库B-15号(宝安客运中心旁);联系人:周生;电话:13823113702,0755-27939190;运输时间:5月10日—5月15日。运输费用由各企业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直接对物流公司支付结算。
(七)安全保卫
为保证本届中博会深圳展区展示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展会期间的展区安全,各企业须配合承办单位共同做好深圳展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各企业的展品安全自行负责。
(八)特别说明
参展企业不得私自将展位转让,不得在展位上出售违禁品、仿冒品、劣质品等,一经发现,将交由中博会组委会处理。
(九)食宿、交通等由企业自行安排。
三、交费方式
请于4月27日前将展位费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户 名:深圳工业总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田支行
帐 号:7559 0324 3510 998
请于备注栏注明“第八届中博会”。
四、深圳团秘书处联系人
深圳工业总会
联 系 人:钟赞、黄琳琳、章慧、沙莉
电 话:83752424、83688761、83284153、82928682
手机号码:15112288909、13428752840、13692105824、13316805926
传 真:83688744、83688570
E-mail:225721079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八届中博会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二楼展位图
2.参展申请表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