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名评[2013] 1号
关于表彰第十届“深圳知名品牌”的决定
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精神,第十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根据相关评价、公证处公证和社会公示的结果,决定如下:
一、确定2012年度申报“深圳知名品牌”的“天安数码城”等58个企业品牌为第十届“深圳知名品牌”。(名单附后)
二、确定通过复审的“康佳”等141个第七届“深圳知名品牌”(含第一、四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七届复审通过的企业)继续享有三年称号。(名单附后)
三、确定“金肯科技”等19个品牌为第十届“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名单附后)
将在第十届深圳知名品牌颁奖典礼上向上述企业颁发相应的奖牌和证书。
特此决定。
附件:1、第十届评选产生的“深圳知名品牌”名单
2、第十届复评通过的“深圳知名品牌”名单
3、第十届评选产生的“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名单
二○一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