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评价的三大突破
——“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活动综述
首届“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于3月15日晚在世界之窗的恺撒宫降下了帷幕。颇具意味的是,这次评价活动的评价结果,受到了消费者、企业、专家、政府部门的一致认同,其折射出的理性光芒,与恺撒宫的灯火同样辉煌。
本次活动,申报企业之踊跃, 参加公众之广泛,政府支持之力度,在我市同类活动中是空前的。在历时四个月时间里,147家企业参加了申报,109个品牌入围;25.3万公众投下了神圣的选票;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主任林宗棠、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以及市政协副主席刘涛、周长瑚,中国工经联副会长、深圳工经联会长许扬和市经贸局、质监局、工商局、深圳国检局负责人出席并向荣获“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颁奖。可见,各方对本次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
对这次评价活动,各级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陈应春副市长对这次活动更是作了一个经典总结。他指出,这次活动的成功,在于坚持了市场化原则;这次活动的经验,在于调动了企业和消费者两大主体的积极性;这次活动的收获,在于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名牌战略的氛围。
对陈应春副市长这个经典的总结再深化一步认识,我们不难发现,这次评价活动实现了名牌评价中的“三大突破”。
一、突破了名牌评价中单一的评价体系
这次评价活动的评价体系由三大评价指标构成。一是以消费者评价为主体,社会公众投票占70%权重,体现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知名品牌;二是以专家实地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评价为重点,现场评价结果占20%权重,此举旨在促进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三是以国际著名品牌评价指标为参考,品牌价值评估结果占10%权重,此举结合深圳实际,依据企业净资产利润率设定基数和设计品牌强度指标。
过去评价名牌,我们习惯于使用单一的评价体系 ,由专家说了算,或由政府说了算。这次评价活动是以消费者评价为主体,消费者的投票占70%权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消费者说了算。把选票还给了产品的消费对象、市场的一个重要主体——消费者,这无疑是名牌评价中的一个重要突破。同时,此次评价活动,在以消费者为主体的前提下,又坚持把专家实地评价和国际评价指标结合起来进行,这样使整个评价体系科学完备。特别是专家实地评价,帮助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产品质量,从根本上提高了市场竞争力,这种以名牌评价促名牌培育的方式,受到了中国名牌推进委员会主任林宗棠的高度称赞,他说,“这是名牌培育工作上的一个重要突破”。
二、突破了名牌评价中名牌不被消费者认同的尴尬
是名牌的消费者不认同,消费者认同的又不是名牌,这种消费者和名牌互不认账的尴尬境地,是计划经济的产物。
这次评价活动,坚持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条是市场化原则,一条是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原则。为了坚持这两条原则,评委会秘书处的所有工作人员,还签署了《承诺书》,保证做到“不吃请、不受礼、不说情”,并坚持“三公开”、“五规范”。健康的评价机制,确保了这次评价活动自始至终在阳光下作业的透明度。也因此,这次评价活动产生的“最具影响力的深圳知名品牌”得到了社会的一致认同,25.3万消费者踊跃参加投票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突破了名牌评选中“一头热”的怪现象
实施名牌战略,创建名牌本来是全社会的事。然而,过去在创建名牌中往往出现政府热、老百姓冷,企业热、消费者冷的怪现象。企业为评名牌,不惜拉关系、搞吃请、送人情。市场的两大主体之一的消费者,对创名牌、评名牌漠然置之,在这样氛围下评出的名牌,当然没有权威性。
本次评价活动,评委会却是千方百计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一是本次评价活动的非盈利性定位,保障了消费者的广泛参与;二是以消费者为主体的科学评价体系,确立的消费者在评价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三是市场化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原则,保证了消费者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以上三条充分调动了消费者和企业两个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这次评价活动盛况空前,各方热情高涨,正是市场主体企业和消费者“两头热”的充分体现。而正是这种“两头热”才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名牌战略的氛围。
综上所述,这次评价活动的积极意义在于,把名牌的评价活动,引向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企业“做品牌、创名牌”再不是为了沽名钓誉,而是为了提高市场的竞争力;消费者评名牌,再不是为了迎合政府和企业的需要,而是为了在市场上买到更多名牌产品;专家评名牌,再不是为了走形式、拿红包,而是以名牌评价来促进名牌培育;政府实施名牌战略,再也不是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而是为企业“做品牌、创名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总之,这次知名品牌评价活动,已经我们的名牌真正回到了名至实归的轨道。
这是企业之大幸、消费者之大幸,更是全社会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