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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出台 12项指标力促特区一体化
    • 发布日期:2013-10-24
    •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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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以下称《计划》)近日出台,这是2010年国务院批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以来,深圳出台的第二个一体化“三年计划”。

    《计划》认为深圳过去三年里圆满完成了第一个三年实施计划所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区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此次出台的第二个“三年计划”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实现原特区外地区“五年根本改观”的阶段性目标,为“十年基本完成特区一体化”奠定坚实基础。

    为全面缩小原特区内外的发展差距,《计划》制定了12项建设指标,即:建设用地范围内次干道以上路网密度从2012年底的2.7公里/平方公里提高到3.2公里/平方公里;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从2012年底的90%提高到92%;3年累计新增污水管网600公里;燃气管网覆盖率从2012年底的43%提高到5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2012年底的90%提高到94%;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从2012年的78%提高到80%;每千人总体学位数从2012年底的98座提高到110座;每千人病床数从2012年底的2.0张提高到2.4张;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2012年底的13平方米提高到14.2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用地面积从2012年底的1.0平方米提高到1.05平方米;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从2012年底的85%提高到90%;每万人暴力案件立案数从2012年的12.2宗下降到11.5宗以下。

    在提升基础教育均等化水平方面,《计划》提出,各区街道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收归区级政府管理,由区级财政部门按全市统一标准保障经费投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日常运行费用全面实行统一的生均拨款标准和统一的设施设备配置标准。2015年底前,力争实现全市公办中小学校设施设备标准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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