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我市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纳税人户数快速增长,税负普遍减轻,提高了我市服务业增长潜力。1-8月,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实现改征增值税51.31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税负减轻27.11亿元,减税幅度34.6%。
市国税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申报期,全市开业状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19万户,其中重点企业应税服务业务发展良好。1-8月,全市改征增值税500万元以上企业共计106户,占全市试点纳税人比例仅为0.07%,实现税款21.84亿元,占全市1-8月营改增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42.6%。不到百分之一的试点纳税人贡献了超四成的营改增税收收入,起到较好的支撑作用。
1-8月,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实现改征增值税51.31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税负减轻27.11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2013年1-8月减税3.3亿元,6大类现代服务业减税23.81亿元;1-8月申报期,全市试点纳税人累计申报72.27万户次,其中减税70.89万户次,总体减负面98.1%。
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试点推进,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相关抵扣将更加充分,企业减税面有望稳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