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7月24日,国务院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今日起,深圳市将有25.4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免税政策。
据深圳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将惠及本市国税25.4万户小微企业,年减免增值税额0.8亿~1.1亿元,加上原已享受起征点优惠的个体户11.04万户,享受销售额小于2万元免税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达到36.44万户,占全部小规模纳税人的79.1%,预计将逐步增加。
据了解,深圳市国税部门高度重视,从新闻中获得消息的当天,即对受惠企业户数及减免税额等数据进行统计和预测,并对国税征管信息系统的改造需求进行了讨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有:调高增值税起征点、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6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执行税率低至10%,免收发票工本费和税务登记工本费等。除此之外,深圳市国税局立足“为纳税人办好事让纳税人好办事”服务理念,最近推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等措施,并联合地税部门先后推出国税、地税联合办证、取消税务登记的场地证明、国地税联合开具纳税证明等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办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