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获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6月25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表彰全国101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深圳市福田区获此殊荣。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等领导为荣获模范县(市)代表颁奖,深圳市福田区副区长刘家宝代表福田区参加表彰大会并领奖。
国土资源部创建评语对福田区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评语称,福田区作为深圳重点开发和建设的中心城区,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的土地节约集约新模式和新机制,对破解深圳土地资源难以为继困局、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城区发展质量具有深刻的意义。福田区不断探索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与新机制,探索构建了规划引导、市场配置、批后监管全过程调控模式,建立了增量土地、存量土地与立体空间全领域挖潜,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深圳市福田区经过达标考核、创优考核、集中评审、实地考核、统计测评等层层考核,获得了“全国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
据福田区创建报告显示,“GDP地均集约度”走在全国同类中心城区前列。2012年福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74.24亿元,比上年增长9.0%,占全市比重18.3%。在发展地域空间有限的客观条件下,有质量、可持续成为全区经济增长的主线。
2012年该区每平方公里的生产总值达到30.18亿元,稳居全市之首,是深圳平均水平的4.64倍,成为单位用地产出最高的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