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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出台“1+10”文件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发布日期:2012-11-06
    •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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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1月5日举行的深圳科技创新大会上,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1+10”系列文件,以完善深圳全市创新政策体系,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深圳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会上,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冯冠平、李锂、饶陆华3人获科技创新“市长奖”。

    此次出台的“1+10”文件中,“1”是指《关于努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其他10个文件,分别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科技和金融结合、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民生科技、科技型企业孵化载体、科研机构等多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文件中还包括《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全面激发创新活力。

    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主任陆健介绍,《决定》是纲领性文件,是其他10个文件的上位文件,具有统领作用。“1+10”文件是现行政策措施的继承、深化和补充,也是对现行政策体系的梳理。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措施将重点放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上。从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高效聚集、充分共享、科研机构建设、鼓励创新创业、创新人才培养、流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知识产权与标准化融合、科技和金融结合,鼓励民间资本向科技创新领域配置等方面。如“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深圳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3年”,“对促成科技成果在深圳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可根据情况,由市科技研发资金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通报情况介绍,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前院长冯冠平、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李锂、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饶陆华,因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事业贡献突出,分别获得2010年、2011年科技创新“市长奖”。

    根据大会发布的最新《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设七大类奖项,分别为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专利奖和标准奖。每年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20项,市长奖得主不超过2名。其中“青年科技奖”是在去年基础上新增奖项,主要授予超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获奖条件为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产学研合作、科技创业投资、科技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深圳市市长许勤表示,当前深圳应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调整的新机遇,主动肩负国家新一轮科技改革发展的新使命,切实增强创新驱动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未来一段时间,深圳将着力在企业创新能力、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开放式创新、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建设、构筑创新人才高地以及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上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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