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品牌培育专业人才【品牌经理】培训班的通知
- 来源:
- 2014-07-23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简〔2013〕393 号),进一步规范【品牌经理】专业人才培养活动,强化中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意识,为企业培养一批品牌培育专业的品牌管理人才,帮助企业掌握品牌培育管理的实质内容、方法和工具,通过品牌经理专业人才能力实践从而推动中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实践能力提升,分享品牌故事,释放品牌力量,增强工业企业品牌核心竞争力。我会作为工信部品牌培育办公室首批批准的品牌专业人才培训机构,现决定举办企业品牌培育专业人才【品牌经理】培训高级研修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2014年8月23-25日,9:00-12:00,13:30-17:30
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航都大厦3楼8号课室(上海宾馆北侧)
培训对象:
企业决策层,各级品牌经理人,行使品牌经理人职责的市场部、企划部、宣传部、公关部负责人,品牌机构(广告公司、营销策划公司、咨询公司、公关公司)负责人及部门经理等。
培训内容:
建立和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持续增强组织的品牌培育能力,提升品牌价值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实施品牌战略、确定品牌定位、塑造品牌形象、释放品牌力量、彰显品牌价值。发挥您的品智力促品牌培育,强企为民。
(一) 国家品牌培育办公室发布《品牌专业理论与实务》教学大纲;
(二) 品牌经理职业素养规范;
(三) 品牌战略系统管理品牌;
(四) 百年品牌资源管理秘诀;
(五) 塑造百年品牌的关键过程;
(六) 永保百年品牌的核心宝典;
(七) 品牌培育成熟度及能力评价;
(八) 从优秀到卓越——《卓越绩效准则》。
培训收获: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办公室统一印发的【品牌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经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后,在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上发布培训注册信息。
培训教师:
由国家工信部科技司、“国家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管理办公室”认可的特邀品牌培育导师专家,分别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陈明教授、工信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林典勇老师,其作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一批品牌专业人才培训师资人员,均具备十多年以上的国际体系管理或国际品牌管理实践经验。
培训费用: 2000元/人(含交流学习费、教材费、证书费、午餐费等);工总会员培训费为1800元/人;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培训费为1650元/人;副会长单位培训费为1500元/人;高级副会长单位免费(限名额两人)。
报名及缴费方式:
各单位自愿参加培训班,参加者请将《培训班回执》于8月20日前传真到本会执行局,并将培训费转入以下指定账户或现场缴费(会务组以8月20日前报名回执的名单为依据发放培训资料)。
户 名:深圳工业总会
账 号:755903243510998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田支行
联系人:王辉、肖浪华、黄琳琳
电 话:83689057、83689120、83688376
传 真:83688744、83688570
深圳工业总会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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