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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 来源:
  • 2015-09-01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会议提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同时提出,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

消除信息孤岛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开发应用好大数据这一基础性战略资源,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会议强调,在具体信息公开领域,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在城市建设、社会救助、质量安全、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国务院的这个纲要,首次具体明确要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相当于给他们吃了公开数据的定心丸;接下来会有一批地方政府加快数据公开。

各方共促大数据产业化

相对7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此次会议更强调了发展大数据产业,即大数据的商业化应用。

随着工业4.0和互联网+的发展落地,生产生活每一秒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未来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将不可估量。地方大数据应用还未激活,但各地要对大数据产业做好提前布局和招商。

此次会议再次强调,要顺应潮流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着力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建立市场化应用机制,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形成与需求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品体系。

事实上,国家层面关于数据开放的相关政策和标准,正在逐步具体化、清晰化。

7月底,工信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组织召开了大数据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在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做专题研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国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与社会化服务”的相关方案,或将试点在教育、公安等领域的数据开放服务。

会议对地方政府数据的商业化应用方面,有了明确的说法。以前很多地方政府对于政府数据的商业化应用方面,还是比较顾忌。对于拥有大量数据的政府来说,数据公开将释放出万亿级的社会及商业价值。

据了解,国内已经有企在和地方政府谈合作,部分以与地方政府成立合资公司的形式,企业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政府做数据服务。

同时,对于许多专家提到的数据安全问题,会议强调,将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让各类主体公平分享大数据带来的技术、制度和创新红利。

在鼓励大数据产业发展方面,纲领提到:顺应潮流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权隐私等行为。让各类主体公平分享大数据带来的技术、制度和创新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