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荣获第十七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含第二、五、八、十一、十四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七届通过复审的企业),迄今已届满三年,需于本届申报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机构和申报时间
(一)主办机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
(二)申报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办法
(一)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
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http://brand.fszi.org)→选择深圳知名品牌复审→申报注册,认真阅读“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提交。申请人后续可联络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查询评审进展情况。
(二)申报企业须签署或盖章《承诺声明》并作为附件上传,《承诺声明》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
(三)凡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请在复审申报表格对应栏目中填写并注明获得时间。
(四)申报单位所属行业按照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准确填写。
(五)空白申报表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
(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复审的企业,将被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三、联系方式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18楼(深圳工业总会)
联系人:
王立 83059186 13266838362
邮箱:84212719@qq.com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