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 来源:
- 2020-05-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0〕84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2.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3.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4.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请填写《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3),申请单项冠军产品请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4);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请获评第二批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深南电路、精诚达、大族激光、南玻集团)填报《复核申请书》(见附件5)。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
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地址:dgb.cfie.org.cn)统一申报。由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6)。纸质材料要与网上填报一致(纸质一式四份,加盖公章,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工业总会。相关材料由深圳工业总会代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工业总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因推荐名额有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三)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和创新处 0755-88101037;
深圳工业总会 周晓倩0755-83688774;13798467551
系统在线填报咨询 010-62303109,18621608367;
材料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富路口航空大厦1栋18层,深圳工业总会1801室。
四、注意事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深圳工业总会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此项工作申报事宜,请各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深圳工业总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2.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4.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5.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申请书
6.在线报送系统企业用户使用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工业总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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