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知名品牌”企业复审的通知
- 来源:
- 2019-04-18
各相关企业: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是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的推动企业做品牌、创名牌的公益性活动,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深圳知名品牌已经成为“中国优质品”的符号。品牌建设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文件精神,遵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打造更具时代引领性的深圳品牌”的战略部署,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持续开展第六届“国际信誉品牌”暨第十七届“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发布活动。
王伟中书记在2017年9月全市质量大会肯定了深圳知名品牌成果:十四届评选产生682个深圳知名品牌,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体现。要坚定不移地以质量引领城市发展,打造更多深圳知名品牌,让深圳知名品牌成为高质量、高品质的代名词。
贵司为荣获第十四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含第二、五、八、十一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四届复审通过的企业),迄今已届满三年。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需申报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登录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http://brand.fszi.org/),在申报系统中选择“深圳知名品牌复审”进行注册并按认真阅读公告栏“填表说明”后,进行复审申请。
二、凡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请在复审申报表格的对应栏目中填写并注明获得时间,同时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复审的企业,将被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四、复审申报表纸质原件(一式一份)须经所属行业的行业协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复审企业将审核后的申报表与其他相关资料报送至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五、申请复审的时间为4月18日—7月31日
联 系 人:肖浪华 83689120
张 路 83689757
传 真:83688744
电子邮箱:985913433@qq.com
地 址:深圳市华富路南光大厦10楼1018室
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
深圳知名品牌官网:www.sztopbrand.com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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