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深圳工业总会2017年度 “履行社会责任杰出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的通知
- 来源:
- 2017-10-24
各会员企业:
为大力倡导和持续激励会员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践行企业办会理念,增强会员凝聚力,树立会员标杆,本会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杰出企业”和 “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并在2017年1月12日本会年会上隆重表彰。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杰出企业”。
(二)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杰出企业”须成立8年以上;“优秀企业”须成立5年以上。
(二)企业公众形象好,社会认同度高,对行业、地区和企业发展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充分关注和维护本企业利益相关者(员工、股东、客户、社区等)的合法权益。
(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及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五)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确定重点支持的公益领域,并在践行环保、节能减排、社会公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企业严格监测在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组织内部以及在顾客、合作伙伴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六)自觉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本单位发展战略,并认真践行受到社会赞誉。
(七)“杰出企业”须入会5年以上且截止2017年连续交纳会费5年以上; “优秀企业”须入会3年以上且截止2017年连续交纳会费3年以上。
(八)积极支持本会举办的各类重大活动,对本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三、申报办法
(一)请符合条件会员企业自主申报填写附表,将盖章PDF版本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747207216@qq.com邮箱。
(二)申报截止时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深圳工业总会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奖申报表
联系人:罗琪琳
电 话:83688761、13670043700
邮 箱:747207216@qq.com
深圳工业总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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