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
- 来源:
- 2017-05-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推荐工作,现组织开展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和条件
(一)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申请示范(培育)企业9项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应具备如下条件:
1.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三。
2.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的产品,予以优先考虑。
3.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
4.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有关要求
(一)细分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的产品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重点产品领域。优先推荐符合重点产品领域(见附件3)的企业和产品。
(三)证明材料。申请企业提供权威第三方机头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申报要求
(一)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参考附件4);同时申请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的(即在螺旋示范企业情况下再参选培育企业),应提供《企业申请书》和《培育发展方案》。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光盘)加盖公章报市经贸信息委。相关材料由深圳工业总会代收。
(三)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市经贸信息委:88101348
深圳工业总会:83059186、83513797
材料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1018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
2.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3.单项冠军重点产品领域目录
4.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发展方案(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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