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业总会章程 (本章程于2010年1月8日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业经深圳市民政局核准)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业务范围 | 第三章 会员 |
第四章 组织机构 | 第五章 本会职能 |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八章 变更、解散及清算 | 第九章 附 则 |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第四十三条 |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
第四十四条 |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十五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